第(3/3)页 确定这点,刘浩春便萎靡了——他姐夫只是苏州府的巡警队长,而非行省衙门中的高官,这回可帮不了他。 之后的事证明,事情比刘浩春想的更严重。 他被提去审问,也不知审问的是什么人,直接问他姐夫的事,以及跟他之间是否存在行贿关系——他抗不过对方的审讯,终究是把姐夫的那点事都交代了。 至于他姐夫什么下场,他不知道。 “刘浩春!” 县狱牢房外传来狱卒的喊声,刘浩春下意识的应了声“在”,爬了起来。 “今日要宣布对你的判决,跟我走吧。” 就这样,刘浩春带着忐忑,被两个狱卒押出了县狱牢房,来到了县衙公堂。 给他判刑的并非知县,而是三个他不认识的青袍官员。 “经审讯、查证,刘浩春依仗姐夫苏州府巡警二队队长魏成之权势,在苏州火车站周边擦长期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更曾殴打摊贩孙小六、窦根等···” “综合上述罪行,依《大明律》判处刘浩春流放罗荒都司,立大功方赦···” 罗荒都司! 那地方可是能冻死人呀! 听到自己被流放的地方,刘浩春人都瘫了下去。 至于说判决中的“立大功方赦”,因为姐夫是巡警队长,刘浩春对这方面事曾了解过:所谓的大功,至少是能让一个普通士卒或小吏连升三级那种,可遇不可求。 所以,名义上说他还有被赦免回到苏州的机会,可实际上大概在此生都得在罗荒都司渡过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