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男孩别哭-《重回我的杀马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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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歌听完。
    陈黎也听懂了这首摇滚歌曲中歌词里的内核。
    大致意思就是……我上面有人。
    不过,在大街卖唱唱小众音乐,的确是引不了众人的共鸣。
    甚至行人连歌词都没听清,整首歌就已经结束了。
    一整首歌都是狂暴的扫弦,要不是扫弦轻重控制的得当,估计路人已经操家伙掀掉他的卖唱地点了。
    “黎哥,怎么样?”周小栗唱完还面色得意的朝陈黎挑了挑眉头。
    “嗯……不怎么样。”陈黎摇了摇头。
    你特么只是个卖唱歌手,又不是什么艺术家。
    如果小众算是艺术,他这首歌无论在作词作曲上,明显都没达标……
    “我觉得挺好啊……”被否认的周小栗一脸不服,心里暗自吐槽着。
    老大懂个屁的音乐!跟大街上那群人一样,都是俗人!
    这是摇滚的艺术!懂不懂啊?
    陈黎见他那副一脸不服的表情,只好开口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小栗,你是选择以后上大舞台唱歌呢,还是在地下室里唱歌?”
    “那肯定是大舞台啊!”周小栗怪异的说道。
    “那你在电视舞台上看见过你这种小众的摇滚么?”陈黎继续问道。
    周小栗喜欢的这种小众音乐估计连音乐节都上不去,别说上什么电视演唱会这种大舞台了。
    如果周小栗觉得家里有点底子,就喜欢玩这种小众的音乐,他也帮不了。
    “没有……”
    周小栗摇了摇头说道,忽然懂了陈黎问那句话的意思,脸色有些低落。
    既然他向往着大舞台,那必须得跟世人做出妥协才行。
    “那你继续坚持做这种音乐,那估计……啧啧,跟舞台无缘啊。”
    陈黎笑着摇了摇头调侃道。
    “可是我就喜欢摇滚啊。”周小栗无奈的说道。
    “唉……”
    陈黎忽然无力的摇了摇头。
    他估计周小栗自己都不清楚刚刚唱的那首歌的音乐风格。
    摇滚音乐?
    不!是重金属音乐!
    摇滚音乐的旋律里通常有着布鲁斯特征,而周小栗唱的那首歌,从他刚开始嘶哑的嗓音和嘶吼,这唱腔明显就是重金属常用的死嗓、黑嗓技巧。
    这首歌伴奏加上歌词,顶了天!然后在骗自己一下,也只能算半个朋克风格的音乐。
    风格杂乱,又没完全融合,完全就是一首不合格的音乐,市场能接受……不对!正常人能接受那就见了鬼!
    也不知道周小栗是怎么喜欢上这种音乐的,可能是青少年寻找自己的个性,然后误入歧途了吧。
    前世摇滚的音乐有不少的分支,例如硬核摇滚、复古摇滚、迷幻摇滚、等等……
    “来,你把吉他给我,我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摇滚。”
    陈黎起身走到他的面前,伸手讨要吉他。
    “啊?老大你还会这个?”周小栗一脸怪异。
    “别废话,拿来!”
    陈黎出声急促道。
    他本想着早点回家看内衣秀,估计这下也要被耽搁了。
    “好吧。”周小栗面色犹豫的取下吉他背带,小心翼翼递给陈黎说道:“老大,小心点别磕坏了,你手上捧着的是我的老婆。”
    这把木吉他可不是烧火棍,而是他存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名牌,总价格3万多一点。
    平日里他很是小心保养,一丝一毫都不敢磕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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