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数罪并罚-《鬼眼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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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说道:“麻烦表妹夫了。”
我说道:“破坏别人婚礼,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只有满足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才可以定罪。一般破坏别人婚礼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等。这些是可以数罪并罚的,这次你们那个舅妈,破坏你们的婚礼,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元的法定标准了,肯定构成犯罪。还有寻衅滋事罪我认为也可以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估计给她两到三年是可以的。”
新娘说道:“那寻衅滋事罪呢?”
我说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我为什么能背下这些法条?嘿嘿当然之前是知道个大概得,但是这不是为了在亲戚面前装逼吗,刚才上厕所的时候,我拿出手机复习了一下,所以才能将法条倒背如流,当然,这些法条也是我经常用到的,所以很熟悉。
新娘说道:“五年以下,我觉得应该也是两到三年?”
我点头说道:“按照我的经验,两个罪名加起来,她最多判五年,如果在监狱里面表现好,三四年就可以出来了。”
新娘说道:“这两个罪名会不会重合啊,按照字面理解,都是打砸抢之类的,对我来说。”
我说道:“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我初步认为两者都构成了,她毁坏财物是真的,发泄自己情绪破坏婚礼现场也就是公共秩序的目的也是真的。 ”
新娘说道:“那也已经能解我心头之恨了,不过如果判刑,我还能要到经济赔偿吗?”
我说道:“物品,包括那些菜品酒水的损失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的,不过你说的精神损害赔偿,我之前说的几点,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1、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3、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的;4、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我现在思考了一下,第一点是指受到人身伤害的,不能套进去。第二点她公然侮辱你们,可以拿这个说事。三就不说了。四呢,特定物......我也觉得不算。对了,当时有录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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