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好啊,如果你不怕麻烦的话,就送过来吧。” “呵呵,为了作文大赛的奖杯,这点麻烦算什么?” 唐以沫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你到底是炖给我喝的,还是炖给奖杯喝的?” “呵呵,当然是炖给我的宝贝女儿喝的!” “算你还有点人性!那谢谢老妈咯。” 挂断电话,唐以沫终于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开始生火做饭。 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总是那么容易走神。 现在严俊熙那条路子算是断了! 虽然不是不能再去求求他,但总觉得……那样就有点过分了。 毕竟,要是真的影响到了他的学业,或是被捅到他父母那里去,自己也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至于靳晓东,还有(5)班的那个胖男生,他们俩每天还是会给自己写情书的。 只是加起来也才只有8点钟情值,实在是少得可怜! 摆在自己面前的,似乎也只剩下两条路了: 【1,去啃李哲宇这块硬骨头。】 现在李哲宇已经成了《情书精》的忠实读者,而且对作者(也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本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便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虽然之前有弄脏过他的衬衫,又强吻过他…… 等等,为什么面前的餐桌忽然幻化成一块屏幕,播放起了那天跟他……亲吻的画面?! 唇瓣上,忽然莫名地就是一阵酥麻。 唐以沫死劲抿了抿嘴唇。 晕,怎么会产生了如此羞耻的感觉? 一定是……吃了花椒的原因! 对,一定是的! 唐以沫怕是忘了,这个公寓里根本就没有花椒这种东西的存在。 一阵恍惚…… 刚刚想到哪儿了? 哦,对了,强吻…… 咳咳……总之呢,现在有了《情书精》作者的光环加持,去勾搭李哲宇的风险虽然还是很大,但已经值得一试了。 【2,去发展新的情书供应商。】 最好是像严俊熙那样的,一封信能产出50点钟情值的优秀男生。 只是…… 这样的男生实在是像国宝一样稀有,这几天在校园里硬是没撞见。 但也许是自己没怎么注意吧。 再去学校的时候,可得睁大眼睛仔细观察了。 ………… 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语文课。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