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九百三十四章 收个红衣主教当小弟-《天才神医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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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心越虔诚,信仰也越强。

    所以可以这么说,圣光水晶吸收血液所产生的光亮,便综合体现了受测试者的血契强度与内心虔诚度的总和。

    而阿莫斯自己是做过测试的。

    他能让这水晶发出像篝火一样的热烈光芒。

    这就已经非常非常厉害了。他可是拥有着极其虔诚的信仰,外加神侍者巅峰的力量,才能做到。

    可刚刚……杨天那一滴血……水晶直接发光发的像闪电一样,都快把周围照成白昼了!

    这说明什么?

    他不但不是邪教徒。

    还是虔诚至极、血契等级高到可怕的,神的宠儿!

    哦不,这不只是宠儿了。

    大概只有神明亲自派遣的使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吧?

    阿莫斯忍不住倒吸了一大口凉气,然后,忽然往后退后了几步,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对着杨天来了一个虔诚的大跪拜。

    “神使大人,之前多有冒犯,非常抱歉!请您责罚!”阿莫斯恭恭敬敬地说道。

    杨天:“??”

    他是真的一脸懵逼。

    要知道,这位红衣主教的身份可不一般啊。

    他是常青山的最高领导,也就是凛冬城教会的领导人。

    在这个统一信仰的国度,教会甚至是高于官员的。

    所以红衣主教的身份,恐怕比凛冬城的城主还要更高一线。是真正意义上的,凛冬城中身份最尊贵、地位最高的人。

    可现在这么一个牛人突然跪下、俯首称臣了?这算咋回事啊?

    “那个,可能令你失望了,我并不是什么神使,”杨天苦笑了一下,道,“我只是一个失忆、流落乡野的可怜人罢了。”

    阿莫斯听到这话,愣了一下,然后反而更加确定了:“失忆?哦,我明白了,您肯定是神明十分青睐的中央城池的贵族宠儿,只是为了让您得到历练,才暂时封印了记忆,发配到边陲城池进行磨练的。这种事情以前也曾经有过。据说现任圣女曾经也受过类似的锻炼。”

    “啊?”

    杨天傻了。

    失忆只是他随口编出来、用来圆一下身份的谎言罢了。

    没想到……还真有能对号入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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