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兽人祭司(2)-《我真的只想搞事业[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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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原主房子里的石碗,或者说石盆,就是青抽空打磨了两年做出来,然后给原主的。

    原主的实力不足以服众,却能坐稳族长的位置,青也功不可没。

    原主喜欢男人,青也一样,原主虽然不喜欢青,但他享受被青喜欢,以至于时常撩拨青,让青对他愈发死心塌地。

    但在喜欢上白玉田之后,原主先诬陷青对自己图谋不轨,说青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兽神的旨意。

    接着,他又误导白玉田,让白玉田觉得青是一个仗着自己是祭司,在部落里横行霸道作威作福的人,然后和白玉田一起,用了种种手段,让部落里的人不再相信青,并把青赶出部落。

    想到青的结局,顾钧天叹了口气。

    他不会回应青的感情,但他一定不会赶走青。

    按照原主记忆来看,青就是个全才,还非常聪明!

    部落里的祭司确实不能跟兽神沟通,但他们是部落里懂得最多的人,按照他的记忆来看,祭司选继承人,应该就是从部落的一大群孩子里,选一个最聪明的,留在身边教导。

    这个时代没有文字,很多知识都是口口相传,祭司的传承,其实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祭司确实不参加捕猎,但他们平常也有很多工作要做,真不是白吃白喝。

    青虽然喜欢原主,但他也虔诚地侍奉兽神。

    他从未向原主示爱,也没想真的跟原主在一起。

    顾钧天觉得以后,他们一直这样相处就行,不需要改变。

    他不会喜欢白玉田,也不会喜欢青,就让这两人,一起帮他把部落建设好吧!

    正想着事情,顾钧天就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今天的肉很多,大家不要一次吃完,记得留一些肉存起来。”

    这声音可真好听!

    顾钧天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青。

    河马部落生活的这片区域气温一直很高,因此部落里的人,不论男女,基本上都只在腰间围一块兽皮。

    那些孩子,更是光着身子到处跑。

    但青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仅在腰间围了兽皮,还穿着简单的兽皮衣服。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比白玉田要黑一些,但比部落里的其他人要白,相貌更是非常英俊。

    他虽然是祭司,但平日里,也要去采集草药,做一些工作,再加上史前社会食物较少……他露出的胳膊上,有漂亮的肌肉线条。

    顾钧天一看到这个人,就心跳加快。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他喜欢上了这个人。

    原主到底是什么审美?这样健康英俊的青他不喜欢,竟然喜欢白玉田那个柔柔弱弱见个虫子都怕的男人。

    顾钧天直勾勾地盯着青看。

    青也认真地看着顾钧天,打从心底升起一阵欢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天的,总之,这些年他只要看到天就高兴。

    而今天的天,比以往更让他喜欢。

    这么想着,他开口:“天,今天部落统一修房子,我帮你把你的房子,也修一下。”

    顾钧天道:“不用,我的房子还很坚固,不需要修,你去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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