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些天,他们的肉食,不仅没有间断。 甚至还得加油吃、使劲吃、拼尽全力的吃。 不然肉放着就会坏掉。 这个功劳,自然要归张酒鬼了。 自秦小连死后,张酒鬼这个诱饵。 可谓是,非常给力。 他们这些日子,把三道山的食肉动物都吃了个遍。 也因为有动物血液补给盐分。 旱厕的硝盐,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营地后面的山坡,已经被种上许多植物。 大妮二妮,甚至还弄起了药园子。 种了些平常用的止血的,治拉肚子的,治感冒的。 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林桃也把掌勺的活,交给了张小胖。 一开始,张小胖热情满满。 可半月过后,惰性使然,张小胖开始研发懒人食谱。 比如,把肉块包上各种植物,再裹了泥,直接丢进火里烤。 看着‘叫花鸡’版的肉块,林桃眼角直抽抽。 这小子,甚至都懒得烧水。 从小溪里捡了些鹅卵石,成天放在火堆里烧着。 要喝水的时候,直接夹几块,丢在陶罐里,冷水两秒沸腾。 这人一懒出天际,也是能激发出潜质的。 什么血肠了!腌野菜了!烟熏排骨啊! 几乎都是饿了取来就能直接吃的。 众人觉着舒适安逸的日子,就这么过一个月。 直到某一天,二道洼里,出现了王晓月的身影。 和她一起来的,有百人之多。 他们身着铠甲,手持利剑、弓弩。 “前面带路!敢耍花招,小心人头不保!” 男人把王晓月往前推。 猝不及防的倒在一堆腐尸上。 早已习惯腐败恶臭气味的王晓月,面无表情的扫过地上尸堆。 这些都是张家屯子的村民。 她追着林桃进三道山时,他们选择在二道洼躲战乱。 终是没有躲得掉。 王晓月艰难起身,把披散的头发,别在耳后。 “我带你们找到那小子,你们就真的放我走?” 为首的将领,从腰间拿出一块黄灿灿的金子。 “不仅放你走,本将还会重重赏你!” 第(3/3)页